棒協前理事長陳太正等 5 名體協幹部,涉嫌互灌人頭會員以鞏固理監事改選主導權,一度獲緩起訴。案經高檢署發回,北檢認為被告未全數認罪,今天依個資法起訴陳太正等 5 人。
台北地檢署起訴的 5 名被告分別是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網球協會前副秘書長趙安華。
檢方調查,教育部體育署為開放全民參與各單項體育協會,在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期間,建置「民眾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網站,讓一般民眾上網登錄報名,進而參與各體育團體理監事的改選作業。
起訴指出,陳太正等人為增加各自協會的預報名人數,涉嫌蒐集近 3000 筆個資,並約定以陳太正作為個資中轉中心;李侑龍、劉中興、許東雄等 3 人分別將蒐集到的個資交給陳太正,再由陳太正進行交換作業,以此方法違法處理個資。
另外,在劉中興主導的網球協會預報名人數暴增情況下,同樣想參選網球協會理監事改選的趙安華,則涉嫌透過人脈,蒐集到 4000 多筆個資,並輸入網球協會的預報名網站中。
全案經體育署及立法委員黃國昌等人告發,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介入調查。
北檢第一次偵查時,認為陳太正等人犯嫌重大,但審酌民眾預報名後,尚須繳費才能成為正式會員,進一步取得理監事改選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互灌人頭會員的行為,尚未對各協會理監事改選造成實質侵害,考量他們都認罪,因此予以緩起訴,並命各支付新台幣 30 萬至 75 萬元不等處分金。
案經北檢依職權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不完備,撤銷原處分,發回北檢繼續偵查。
北檢第二次偵查認為,陳太正等人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未全數認罪,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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