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日前訂出毛小孩用人藥的管理草案,但因沒有藥師角色介入,引發藥師團體反彈。為此,食藥署擬定雙軌制,獸醫可自行開藥,也可釋出處方箋由藥師開藥,預計 18 日開會討論。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今天受訪時表示,根據民國 104 年修正的「動物保護法」第 4 條規定,當治療動物疾病的藥物不足時,可使用政府公告開放的人類用藥。按目前規定,獸醫師可直接向藥廠購買藥品,用來醫治受傷或生病的毛小孩。
根據食藥署統計,目前寵物可使用的 597 項藥品和製劑,若以藥品許可證張數估算約有 5000 多張,已占整體張數的 1/3 。
吳明美說,為避免藥品遭濫用,食藥署始終未開放風險較高的藥品,例如濫用可能產生抗藥性的抗生素,或是過去曾有被製成毒品前例的麻黃素類感冒藥等。
不過,動保法在開放將人用藥品給動物使用的同時,也要求主管機關須訂定相關管理辦法,因此農委會去年 4 月預告「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草案,要求藥廠須在藥品外包裝加註 「本品項專供治療動物使用」,並記錄販售日期及流向,獸醫師開藥時也須記錄購買業者資料,且不可用於治療動物以外的對象。
吳明美指出,此草案一出,引發藥師團體反彈,認為用的既然是人藥,藥師應在管理環節中扮演一定角色,要求獸醫師應直接跟藥局批發藥物,或是釋出處方箋由藥師調劑,避免人用藥品流出遭濫用。
為因應藥師訴求,食藥署擬推出雙軌制,未來獸醫師還是可向藥廠買藥,同樣必須貼上僅供動物使用的標籤,並記錄每一顆藥用在哪些動物身上,當毛小孩有用藥需求時,可以立即使用並開藥。
第二軌則是釋出處方箋,由藥師開藥,一方面動物醫院不必再準備大量的藥品存貨,藥局也能協助研磨、分配毛小孩使用的劑量,同時達到把關的效果。
為凝聚共識,食藥署、農委會防檢局 5 日邀集獸醫師、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開會協商,但藥師代表到場後在沒有簽到的狀況下,直接離席表達抗議,預計 18 日將再次邀集藥師開會,若達成共識將由農委會再次預告相關草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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