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將簽署同婚法案用筆致贈給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引為佳話。為能致贈更多人,近代美國總統常使用多支筆簽署重要法案,據說前總統詹森任內簽署民權法案就用了 75 支筆。
蔡總統台北時間 22 日簽署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並由行政院長蘇貞昌副署。蔡總統隨後將簽署用筆致贈給祈家威。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受訪時表示,蔡總統參考國際間的作法,有些國家元首對於重要法案,會將簽署法案的筆致贈給與催生這項法案關鍵的人物,因此,總統簽署同婚法後,將這枝歷史之筆致贈給祁家威。祁家威隨後也將總統的親筆函與筆透過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臉書與外界分享。
國家元首簽署重要法案後將簽署用筆贈人的歷史已難查考,但背後原因卻很簡單,畢竟簽署歷史性法案的用筆本身就是歷史的一部分,也因此許多簽署重要法案的用筆不是致贈給有貢獻者就是送進博物館公開展示。
美國重要法案簽署時,總統常會邀請國會議員以及對法案立法有重大貢獻者,前往白宮橢圓形辦公室見證歷史一刻,也常將簽署用筆當場送人。但簽署法案的只有總統一人,對法案立案有貢獻的卻常不只一人,近代美國總統紛紛練就用多支筆簽署法案的功力,就是為了讓更多人也能留下這歷史一刻。
這樣的傳統據說最早是前美國總統小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開始的,他在簽署公益相關法案時首度使用多支筆簽署。小羅斯福在 1933 年至 1945 年擔任美國總統,是美國第 32 位總統。
詹森(Lyndon Johnson)在 1964 年簽署象徵平權的「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時,據說使用了多達 75 支筆(也有一說是 72 支)。
他隨後將筆致贈給美國知名平權運動牧師金恩博士(Martin Luther King, Jr.)以及羅勃.甘迺迪(Robert Kennedy)等人。
前美國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於 1996 年簽署「條項否決法」(Line-Item Veto Bill)時,雖然只使用 4 支筆,但據時代雜誌(Time)報導,獲贈 4 人全是前任總統,包括福特(Gerald Ford)、卡特(Jimmy Carter)、雷根(Ronald Reagan)與老布希(George H.W. Bush)。
前美國總統歐巴馬在 2010 年 3 月簽署被稱為歐記健保的醫改法案時,共使用 22 支筆,花了 1 分 35 秒才完成。據說他每簽一個字母,甚至半個字母就會換一支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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