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平埔族群身分、否定原住民族與台灣連結緊密歷史的荒謬動員
在上週(5/15)一個有 17 萬人追蹤的知名 youtube 頻道「cheap」所製作名為「當代原住民與漢人的矛盾」的影片,好巧不巧的沿用了前一日(5/14)平權會開記者會的現場發送的傳單中偏見式的論點,內容影射原民愛喝酒、不工作、繁多特權,包括加分、補助、原保地等等,敘述脈絡嚴重偏離歷史事實,並惡意抹黑原住民族的當代處境,而該影片上架至今已有超過八萬人次瀏覽,並且持續快速的攀升中,引起原住民族社會譁然及憤慨。
原住民保留地政策有其歷史脈絡,原住民族長期受壓迫的歷史處境也並未因為加分或補助得以翻轉。原住民家庭的平均所得大約只有全國平均的六成、多數從事的高度勞動的低薪工作、原住民大專生粗在學率以 106 學年度來看只有 52.3% 率,大約是全國平均的一半。用偏頗片面的觀點和個案來扭曲原住民族的當代處境、忽略結構性的問題,無助與解決原民與漢人間的矛盾、更會加深社會撕裂無法共同邁向這片土地美好的未來。
更恐怖的是,該頻道過去曾製作許多優質的歷史小短片而深受好評,甚至成為許多國中小學教師課堂使用的補充教材,頻道的擁有者卻在「原漢」議題上製作出如此偏離事實的內容,包括在今天的記者會前,我們曾多次透過訊息企圖溝通,得到頻道擁有者的回覆竟是「這個文案不是我寫的」、「感謝指教」,便毫無下文。而後該頻道擁有者甚至關閉了影片的留言功能,卻也不肯將高度爭議的影片下架處理,其背後原因讓人很難不多想。
回到前一天,5/14 平權會記者會的現場,各種對原住民族的歧視言論及文宣不斷散布,包括該團體聲稱居住山地的漢人被原民會霸凌、搶奪土地,或是說出「台灣原住民族是荷蘭、西班牙殖民時自南太平洋帶來的土著黑奴」這種完全背離歷史的言論,甚至在標語上寫著「平埔族漢人」的標語,想利用平埔族群的原住民身份,來正當化他們聲稱他們也是台灣土地主人的正當性,完全不了解平埔族群受殖民統治下的歷史、命運、文化及當代的平埔社會狀況,只是以「台灣人大都是平埔族後代子孫」的錯誤訊息來壯大自己的消費平埔族群身分、更踐踏了平埔各族群長期努力的復名復權運動,加深主流社會對於未正名原住民的刻板誤解及分裂原住民族。這場完全顛覆歷史脈絡和事實的荒謬動員,卻也透過影片的強力分享,在網路上逐漸發酵。
背後操控的平權會所動員的仇恨價值
誰是平權會?平權會是「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促進會」的簡稱,由台灣山地鄉內的非原住民所組成,從中部地區原鄉發跡,成立超過 20 年,以「全面開放原住民保留地自由買賣」為主要訴求,並利用政治與經濟優勢,力阻臺灣原住民的還我土地運動。
他們善於利用看似可憐的個案作為包裝並企圖操作原鄉地區的原漢對立,掩蓋背後土地多為非法占用、或合法租用但實際使用卻與租約內容不符,才遭到公部門依法提起訴訟的事實。
平權會成立三十多年,它早就不是一個組織或是保留地關係利益的問題了,而是反原權價值的擴張。這過程發展的不只是組織運作或進入政黨體系,它包含其他論述場域的鬥爭。長年所主張的訴求「解編原住民族保留地」背後政商利益階級,等同於「市場化」原住民族土地,將僅剩的原住民族土地置入由墾殖國家系統所控制的資本市場,市場受相對於優勢的經社地位族群所掌握,解編原保地等於永遠的斬斷原住民族土地的關係。
平權會利用占墾戶欲取得土地的動機政治操作去煽動仇恨,但背後實際是違法使用原保地,包含非法佔用、違反水土保持法,承租後進行非農用的開發、蓋民宿、觀光園區的利益。政府若放任這種毫無反省的歷史觀,放任族群的土地鬥爭衝突;狡猾的翻轉加害關係,占墾戶的弱勢處境並非原住民族的問題,而是上層不公的經濟制度、土地制度、資金分配所造成,讓原本應國家承擔的改革轉而汙名化原住民族的處境,這正是一種透過族群對立的民粹行動,去推動法律政策的再征服策略。
原住民族土地權利被剝奪是長期的歷史不正義問題
- 轉型正義工作刻不容緩,政府責無旁貸
日本原住民土地研究學者上村英明對於保留地政策,作了這樣的結論:「先全部掠奪,再酌量給予」,台灣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生成的原因:
- 保留地政策的不當,導致原住民土地大量流失,當代統治政府承襲日殖土地政策,保留地更僅剩 24 萬公頃。
- 剝除土地權,平地原住民大部分没有保留地,連他們祖先在統治者來台之前已使用的耕地及世居地,後來都被統治者視為「佔用」國有地。故所謂的保留地政策絕非平權所言的莫名獲得的特權,而是將原屬原住民族的土地全部被掠奪之下微薄的歸還,保留地政策不僅不是特權,不啻證明台灣形式空洞的「轉型不義」。
另外,原住民保留地因有法律上移轉、交易對象的保障限制,因此相較一般土地其價值較低,但在部落保留地卻常見一些違常高於地價好幾倍的抵押權設定,可以常理判斷非原住民之間交易,對於較高經濟地位的漢人來說雖高額抵押,仍遠低低於一般土地區段的地價,也由於地主被設定抵押的高額債權關係,地主永遠回不到土地上。
監察院的 2015 年資料來檢視原鄉保留地被設定抵押權的狀況,以五峰鄉為例:保留地面積 6572 公頃,被設定抵押面積就 723.8 公頃,幾佔總面積的 11%,十分之一的土地。且上述的統計方法無法計算到未設定抵押卻私下簽訂的「交易」行為,11% 的比例是統計的低估值。這類逕行違法使用原保地、違反相關法令,並承租後進行非農用開發為先,平權會卻假托此為理由汙名化原住民土地權為特權,一個公正的社會絕不可能在不設任何落日期限,以「租賃、占用已久」合法取得,作為合理公正的理由。
訴求:
- 譴責所有為「掩護非法事實」而扭曲歷史、汙名化原住民族的族群仇恨言論
- 政府應持續徹查發生在原鄉之土地非法占用情形,以落實原住民族土地正義
- 政府應加速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工作推動,並積極促進社會溝通與對話
本文作者為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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