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草案,但卡在立委對專法必要性、洗錢防制等環節仍充滿疑慮,最終民進黨召委施義芳宣布,預計延至下下週財委會再繼續審查。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明定,專法上路首年,個人匯回境外資金以及企業匯回獲配的境外投資收益(皆含中國大陸地區),可享匯回資金全額課徵 8 %、次年匯回 10 % 優惠;若投入實質投資,稅率可再減半,事後取得退稅,但不可用於購買不動產。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說,台灣資金充沛,超額儲蓄金額大,並不缺乏資金,且現在台商就已紛紛回流投資,質疑是否真有必要立專法引資回台,尤其是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目前尚未正式回覆對專法的意見,不支持急著上路。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費鴻泰則認為,在現行法規外,另立專法引資金回台並給予租稅優惠,對過去以正常管道匯回、課稅的資金來說並不公平,且要如何確保匯回來的錢是「乾淨的錢」,如何控管也還有疑慮。
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回應,預計專法將吸引 3 類資金回台,首先是台商投資海外的本金,其次是台商從中國大陸賺取、但停泊在免稅天堂的資金,最後是企業海外未分配盈餘。不論是哪種型態資金,專法規定匯回時,一定要符合洗錢防制規範,至於詳細控管機制,先前已向 APG 報告過,據了解,AP 目前抱持正面態度。
蘇建榮指出,預估專法上路後,低推估 1 年可匯回資金約新台幣 1300 億元,高推估約 8900 億元,每年將可挹注經濟成長 1500 億元,並創造 2100 個就業機會。
不過,仍有多名立委質疑,財政部應提出更詳細說明,包括走現行一般管道跟專法匯回的資金,型態可能有哪些不同,管制方式會有怎樣的差異,政府到底希望吸引哪類資金回台,以及目前拋出的評估效益數字如何計算出來等。
最終,召委施義芳宣布,由於立委尚有諸多疑慮,須待財政部提出進一步資料說明,才能詳細檢討專法內容,因此預計延至下下週其輪值召委時,再繼續審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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