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有 89 所社區大學,每年約 40 萬人次參與課程。教育部今天表示,為鼓勵民眾終身學習,未來修滿 128 學分,可由地方政府發給社區大學畢業證書。
民間於 1998 年發起第 1 所社區大學,目前全台已有 89 所社區大學,分校、分班及教學點多達 1000 個以上。為了使社區大學定位更清楚,政府於 2018 年 6 月公布「社區大學發展條例」,明定社區大學為終身學習機構。
教育部表示,終身學習時代早已來臨,民眾的學習不應受時間和地點限制,目前全台社區大學每年約有 40 萬人次參與課程;為鼓勵民眾持續終身學習,教育部近日修訂「社區大學學習證書發給準則」,讓民眾的終身學習成就可以累積並且帶著走。
依「社區大學學習證書發給準則」規定,未來在同一直轄市、縣(市)不同社區大學,或跨直轄市、縣(市)不同社區大學發給學習證明都可累計,學習成就累積達一定程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學習證書,取得 16 學分以上發給「學群證書」、 32 學分以上發給「領域證書」、 128 學分以上即可發給「畢業證書」。
例如社區大學學員修習咖啡豆產地與自然環境的關係、咖啡豆烘焙沖泡及咖啡的行銷學等課程,並參與社團、工作坊、專題或行動學習等多元學習活動,經採計取得 32 學分以上學習證明,可由直轄市、縣(市)發給領域證書,肯定這名學員具有該領域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成為「咖啡達人」。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今天受訪時表示,以前僅一般大學可根據學位授予法發給證書,現在社區大學已有專法,定位為終身學習機構,可根據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發給證書,只是一般學位證書由大學校長發給,社區大學是由地方政府委辦,因此會由地方首長發給社區大學證書。
黃月麗指出,社區大學的證書,是對學員自我學習成就的肯定,因為非正規學制,不會用在升學採計上,也和一般技能證照不同,至於求職時是否有加分,就要看求職單位決定;如果民眾取得社區大學畢業證書後又到一般大學就讀,社區大學學分須經過教育部委託的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中心認證後,才可抵免大學的學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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