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宏專案越南旅行團去年底入境後集體脫團,高雄地檢署經連月偵辦今天偵結,依藏匿人犯及違反就業服務法等罪起訴 4 人。另通緝同案 27 名涉案人;受僱載運司機等人則獲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越南河內市一家旅行社梅姓女經理對外招攬經濟狀況不佳、來台工作而非旅遊的越南籍人士 20 人,並收取每人 1000 至 3000 美元不等簽證費用,透過越南當地旅行社組團依國內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台觀光作業簽證規範(觀宏專案),去年 12 月 11 日向交通部觀光局及外交部領務局申請簽證。
梅女取得這 20 名越南籍人士觀光電子簽證後,其中 1 人於去 12 月 15 日自行持簽證自台中機場入境,其餘 19 人於 12 月 21 日在梅女帶團下自高雄國際機場入境後隨即全數脫團。
梅女並與其蕭姓夫婿在新北市三重區住處內,藏匿其中 2 名越南籍人士數日,另安排 1 名越南籍人士至桃園市蘆竹區從事搬運工作。
鄭姓越南華僑與越南河內市一家旅行社阮姓業務,共同或各自對外招攬經濟狀況不佳、來台工作而非旅遊的越南籍人士共 33 人,並收取每人 1000 至 2500 美元不等簽證費用後,透過越南當地旅行社組團依觀宏專案於去年 12 月 13 日向交通部觀光局及外交部領務局申請後,取得 33 名越南籍人士觀光電子簽證,並帶這 33 名越南籍人士於去年 12 月 23 日自桃園機場入境。
這 33 名越南客入境當晚南下高雄市三民區、鹽埕區飯店下榻後,隨即由鄭男、阮男自行或以新台幣 5000 元至 8000 元不等價格,僱請不知情司機 3 人,駕車搭載這些越南籍人士北上桃園、雲林等處藏匿。
阮男另以須清償簽證費用為由扣押數名越南籍女性護照,迫使她們在桃園市中壢區某飯店從事性交易,並加以非法剝削。
4 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分別於去年 12 月 21 日及 23 日入境高雄, 4 團共 153 人有 152 人脫逃,扣除 1 人未失聯,以及 3 人自行出境,有 148 人失聯。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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