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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兩岸和平協議須公投、領中國居住證不得選公職 皆列政院優先法案

圖片來源:中央社

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今天說,行政院與立院民進黨團達成共識,本會期最優先法案共 47 案,分為社會關注議題、強台與保台 3 類,包括規範中國居住證與簽兩岸和平協議須公投皆入列。

行政院中午與民進黨立委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本會期優先法案,由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共同主持。

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會後轉述表示,今天會報討論將近 2 小時,討論過程中,立委希望行政團隊提出法案時,除了讓人看得到執政團隊的決策方向之外,也必須反映人民需求。會中共識最優先法案共有 47 案,一般優先法案 46 案,組織改造 48 案,共 141 案。其中,最優先法案大致分為反映民意的重大議題、強台與保台共三大類。

Kolas表示,重大議題方面,有防止兒虐相關的法案,包括將修正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處罰凌虐幼童致死、致重傷;教師法修正案完善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和家庭教育法,以預防兒虐事件發生等。

在防制酒駕部分,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提高酒駕、拒測及累犯罰鍰;因應普悠瑪翻車意外,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與運輸事故調查法,也列入最優先法案。

同性婚姻專法方面,Kolas說,行政院預計 21 日院會通過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目前法案在法務部加緊討論中,法案名稱也尚未定案,但政院會因應公投結果與大法官釋憲提出相關專法草案。

她表示,因應農地違章工廠輔導大限即將在明年 6 月到期,會中委員也同意將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針對農地建立就地輔導納管制度,列為最優先法案,不過法案內容還在討論中。

另外,因去年九合一選舉合併公投投票,造成投票時間過長,公投法修正草案也列入最優先法案,規定公投案成案至舉行投票期間延長為最少 3 個月。

Kolas 表示,「保台」法案則有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明訂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前須經由台灣 2300 萬人公投,以及公投條件與門檻;退休高官赴大陸管制期限最短 3 年;領取中國居住證者須申報,以及除非放棄居住證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也不能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

「保台」法案還包括涉及機密人員赴大陸管制的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防止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行政院去年底通過防治假消息的 7 項修正草案,包括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廣播電視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等,也在保台最優先法案中。

Kolas說,「強台」法案則指拚經濟相關法案,因應美中貿易戰,鼓勵台商回台投資,有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以及產業創新條例、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外國人投資條例及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修正草案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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