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有國中數學老師投書,指控台灣彩券將彩券銷售收入的 55 %做為獎金,坐享剩下的 45 %,台彩澄清,扣除獎金、費用及發行機構 4.35 %的報酬後,約 25 %至 26 %用作公益。
根據投書內容,以賭場中常見的輪盤遊戲為例,輪盤上有 38 個數字,當下注者將賭注押某一個數字,如果輪盤輸出的數字與這個數字相等,下注者拿回原賭注後,可以再獲得賭注 35 倍的獎金,若輸出的數字與下注的數字不同,則賭注輸掉,若以 1 美元賭注押 1 個數字,期望值約為負 0.0526 美元,也就是說,你我每投注 1 美元時,賭場自動獲利 0.0526 美元。
數學老師指控,中獎率極高或是還有最高金額的刮刮樂尚未刮出等等誘惑人心的話語,不過是台彩用來騙消費者口袋裡的錢所用的典型話術。
台彩澄清,公益彩券是政府籌措社福資源非常重要的一環,絕非是賭博或博弈,銷售總收入,扣除獎金支出(約 60 %)、經銷商銷售佣金(電腦型彩券經銷商 8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10 %)及發行機構的報酬( 4.35 %)後,剩餘約 25 % 至 26 % 全數用作公益。
台彩指出,公益盈餘的用途包括 50 % 分配給各縣市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及慈善活動, 5 % 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45 % 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自 2007 年接手發行公益彩券以來,累積到去年底,累積已為政府創造新台幣 31.12 億元的公益彩券盈餘。
台彩也表示,每逢農曆年前發行的刮刮樂彩券多數是以高中獎率為特色,主要是為讓民眾在過年期間有較佳的中獎經驗,象徵開春好彩頭,每期刮刮樂彩券整體中獎率是以該期總中獎張數除以總發行張數計算,各獎項分配採隨機分布,如以一本或一張的角度去計算刮刮樂中獎機率並不客觀,且考量到民眾過年期間只要有刮中獎項就象徵好兆頭,並非單純以中獎金額衡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