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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不延役核四不重啟 經部保證供電無虞

核四龍門電廠外觀。圖片來源:中央社

經濟部今天公布能源相關公投評估結果,決定既有核電廠不延役、核四不重啟,火力發電量能在公投有效年限 2 年內各年減 1 %。經濟部長沈榮津說,考量整體狀況,仍能維持穩定供電。

去年「反空污」及「以核養綠」兩項公投過關,經濟部就公投結果重新評估既有核電廠延役、核四是否重啟,以及火力發電量年減 1 %可行性,今天由經濟部長沈榮津親自公布評估結果。

沈榮津指出,經過「歸零思考」,核電廠延役或核四重啟的客觀條件不可行,加上地方民意不支持,困難重重,因此評估不延役或重啟核電廠。

至於火力發電量年減 1 %,經濟部評估今、明兩年可行,但從 2021 年起,在維持供電穩定前提下,即使續用核電也難以執行。因此經濟部評估,在公投法定的 2 年期間內,可以不再新增燃煤機組,並達成每年減少 1 % 火力發電量要求。

沈榮津表示,相關替代能源都按照現有規劃進行,先前停建的深澳燃煤機組替代方案也正在評估,目前朝向基隆至桃園一帶尋找合適廠址,定案後將對外宣布。

沈榮津強調,經過盤點,並納入重大投資、台商回台及車輛電動化等未來可能新增需求,按照既定能源轉型方向前進,仍能確保穩定供電,從今年起都會維持備用容量率 15 %、備轉容量率 10 %以上標準,請國人及工商企業放心。

沈榮津也詳細說明核電廠不延役、核四不重啟原因。核一 1 號機已進入除役階段、 2 號機今年 7 月執照到期,延役申請不及;核二、核三延役則面臨 4 大困難,包括核二延役申請期限已過、地方政府反對、核廢料處理,以及國會難以在民意反對狀況下支持延役預算。

至於核四重啟則面臨 7 大問題,其中包括立法院先前決議要求廢除核四計畫、供應商已停產或停業導致難以取得備品,以及因原廠負責核四團隊已解散,修約時間難以估算。在前述 3 項工作完成後,還必須編列預算、向原能會申請重啟並完成安全強化等工作、燃料棒送回原廠檢查、設備完成組裝測試等,不計入修約時程至少也需要 6 到 7 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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