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部民航局統計,外籍航空通過台灣領空繳交的過境費,2017 年首次突破新台幣 20 億元,2018 年再創新高達 22.3 億元,10 年來民航局向外籍航空收取的過境費,增加一倍多。
國際上各國針對通過飛航情報區,但不降落的外籍航空公司飛機,都會收取過境費,一般俗稱過路費,計算方式有計次或計時,台灣面積不大,飛機過境通過時間大約控制在 50 分鐘內,所以採計次收費,目前每架次 1 萬元。
民航局統計,10 年來收取的過境費增加了一倍多,2008 年為 10 億 3710 萬元,2011 年後成長更快,2011 年超過 12 億元,2012 破 13 億元,2016 年達 18 億多元,2017 年首破 20 億元,2018 年達 22.3 億元,比 2008 年增加 12 億元,多了一倍多。
民航局觀察,過境費主要來自東北亞往返香港或東南亞的航空公司,尤其近幾年新增的低成本航空。
民航局統計,2018 年向外籍航空公司收取的過境費中,國泰航空貢獻最多,達 2.57 億元,前 10 名還包括:大韓航空、香港快運、濟州航空、香港航空、韓亞航、泰航、全日空、真航空、易斯達航空。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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