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高志鵬涉貪案判決定讞,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表示,經委員會議討論通過,新北市第 3 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訂於 3 月 16 日,與台南市第 2 選舉區、彰化縣第 1 選舉區及金門縣選舉區缺額補選同日投票。
新北市第 3 選舉區(三重區)選出的高志鵬因涉貪案判決定讞,必須入監服刑,高志鵬所留立委遺缺依規定將進行補選,中選會今天下午召開委員會議,討論新北市第 3 選舉區補選相關事宜。
中選會表示,高志鵬因涉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處有期徒刑 4 年 6 月,褫奪公權 4 年,並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內政部於 2 日註銷高志鵬立委名籍,並以最高法院 2018 年 12 月 26 日判決確定之日生效,立委補選依法應於 3 月 25 日前完成補選投票。
中選會指出,第 9 屆立法委員台南市第 2 選舉區、彰化縣第 1 選舉區及金門縣選舉區缺額補選已訂於 3 月 16 日投票,考量補選完成期限及簡併選舉考量,今天委員會議討論通過新北市第 3 選舉區缺額補選 3 月 16 日投票。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有關新北市第 3 選舉區立委補選的工作時程,中選會表示,將於 9 日發布選舉公告,10 日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14 日至 18 日受理候選人登記申請,2 月 19 日前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2 月 25 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3 月 5 日公告候選人名單,3 月 6 日至 3 月 15 日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3 月 16 日投開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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