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疫情蔓延,民眾可能透過電商平台購入豬肉製品。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34 條條文,若透過郵遞寄送輸入檢疫物,應予以退運、沒入或銷燬。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議瑩提案指出,電子商務興起,近年跨境電商憑藉低廉、快捷特點,迅速進入世界各地主流消費市場,有鑒於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大,鄰近的中國尤為失控,為避免造成防疫漏洞,應嚴加防堵郵包寄送檢疫物情況。
今天三讀通過條文內容增訂,檢疫物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其以郵遞寄送輸入者,應予以退運、沒入或銷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退之在草案初審時表示,法案三讀通過後,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將積極派員到國際郵包處理中心,進行郵包查驗作業,若發現郵寄外國豬肉產品或其他動物產品,即退運或銷燬處理,防範疫病入侵。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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