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公布抽驗磁石商品結果,對比中國列磁石為藥材、日本列醫療器材管理,美國有人誤食致死,國內仍當一般商品,在 15 件商品中,有 6 成誇大不實、宣稱療效,呼籲政府妥善管理。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小磁石助健康?!6 成磁石商品涉及宣稱誇大或療效」記者會。
調查公布抽驗 15 件市售磁石商品,基於國內定位為一般商品,依法不得宣稱療效或誇大,結果僅 5 件合格;即多達 10 件、占 6 成涉嫌違法。
其中,2 件宣稱預防冠心病、高血壓、中風等疾病,以及保護手術後腹部等。衛福部食藥署簡任視察陳柏菁說,以上陳述已宣稱療效。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表示,依照「商品標示法」第 6 條規定,商品標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將以同法第 14 條開罰新台幣 3 萬至 30 萬元罰鍰;另「藥事法」第 69 條規定,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違者將以同法第 91 條罰鍰 60 萬至 2500 萬元。
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說,磁石商品很多,透過外用呈現功能,有涉嫌違法之虞。消基會中醫藥委員會委員張景堯進一步說明,中醫將磁石醋淬,碾末水飛等,或是醋煮 3 日夜用;已列中國大陸的中國藥典的藥材,但就是要經醫師診斷、上述處理後服用。
她並說,台灣仍只將磁石商品定位一般商品,非屬藥事法所稱的醫療器材、藥物;反觀日本屬於低度管理的醫療器材,中國大陸定位為「磁療商品」。
她還舉例,之所以擔心磁石商品的管理未跟進最新實務需求,是因國際上已有損及健康、性命事件發生;例如2005年,美國一名男童吞下 2 個玩具磁石,在腸道兩端產生強大吸力,導致腸道扭曲,送醫搶救 5 分鐘後不治;歐盟也早在 2007 年,回收 1800 萬件易鬆脫磁石玩具,2008 年規定要有警語。
此外,2017 年 7 月,中國大陸山東煙台檢驗檢疫部門,退運了一批入境旅客攜帶的放射性嚴重超標的保健墊,檢測發現r放射線量超過環境背景值的 255 倍,相當於一年接受上千次胸部 X 光檢查;2017 年也廢除磁療保健杯、手錶型磁療器等產品的生產;呼籲政府儘速跟進國際實況、革新管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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