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交易案,前總統馬英九今天出庭質疑檢方「錄音譯文斷章取義」、「違反辦案客觀義務」等;北檢今晚表示,偵辦均秉持客觀公正立場,期待相關錄音檔與譯文能依法公開。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及中國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涉賤賣案,日前起訴馬英九等3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馬英九出庭說,「我沒有犯罪」。
馬英九也指出,檢察官對於這些事實不但視而不見,還故意截取當時錄音的片段內容,以曲解的方式,指稱他犯罪,藉以達到起訴的目的,這明顯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 2 條關於檢察官辦案客觀義務的規定。
對此,北檢晚間發布新聞稿回應指出,馬英九違法相關事證已詳載於起訴書,馬英九略而不提,令人遺憾;檢察官偵辦三中案均秉持客觀公正立場,也期待與本案相關的「全部」錄音檔與譯文能依法公開,以供外界檢驗。
北檢也提到,馬英九使「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涉犯非常規交易等罪,事證明確;北檢於 7 月 13 日、18 日發布的新聞稿,均已澄清起訴三中等案,馬英九涉犯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普通背信等犯罪,均不以馬英九受有財物利益為構成要件。
北檢說,馬英九所為財產性犯罪的違法犯罪所得,即使未據為己有,然使他人因而獲得「不法暴利」,仍應成罪。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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