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報導)四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主張自己「重視數據、公事公辦」,並強調「法治國家必須依法行政」,期望能改變台灣的選舉文化。但近來他的態度丕變,針對北農總經理吳音寧依法不用到市議會備詢、自家競選車開進公園遭罰款,透過修法要求吳出席議會,或認為法令「不切實際、需要大修」,被外界質疑是雙重標準。
今年 9 月,北市第一果菜市場改建案爭議不斷,柯文哲曾多次情緒失控,直呼「她懂什麼?」、「『馬』那就拿出來看啊、我要開始發脾氣了!」,更爆粗口飆罵:「挖操,她(吳音寧)都不來議會備詢。」與此同時,他也啟動修法,讓吳音寧不得拒絕出席議會。
北市府最終通過修正「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 9 條條文案,往後在議會要求下,農產、漁產、畜產、花卉等四大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拒絕備詢,可依法開罰。由於該自治條例是因北農總經理吳音寧拒赴台北市議會備詢而修,又被外界稱為「吳音寧條款」。
舉辦「園遊會」規避法規
年底大選將至,台北市長與議員參選人開始租借場地,舉辦造勢活動。據風傳媒報導,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姚文智團隊日前申請在公園舉辦後援會活動,但遭台北市府以「非正式選舉時間」為由拒絕,但市長柯文哲卻也在公園舉行「行動競選總部園遊會」。
對此,姚文智認為,柯文哲用園遊會名義,是規避法規、巧立名目。姚文智競選辦公室也批評,柯文哲是「只准州官辦園遊會、不准百姓成立後援會」,指柯運用市政資源遂行各種行政不中立、雙重標準,甚至查不到柯市府借用的紀錄。
但柯文哲在北投七星公園舉辦園遊會一事,後來遭公園處認定實際活動與申請內容不符、競選車開進公園違法,3 萬保證金被沒收,也被開罰 1 萬多元。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柯文哲沒有正面回應「市長是否帶頭違法」,反說這表示北市府太公正執法,且有個問題就是目前法令太不切實際。
柯文哲於 22 日接受媒體聯訪時,針對是否為園遊會違法行為道歉,他又迴避說:「道歉?沒有啦,我也是想辦法在目前的規則下去守法,但結果還是不行,那就要想想看那台行動競選總部,不曉得還有哪個地方可以用。」
有網友翻出四年前文章,批市長曾說過國家不遵守人民法律就不是民主國家,卻在七星公園的活動帶頭違法。對此,柯文哲再次辯駁說,因為公園現在不能作為競選之用,所以那天上台就特別宣布說不要喊「凍蒜」,也不要穿背心,跟競選直接相關的東西也不要拿出來,但後來公園處說活動名稱是「行動競選總部開幕典禮」,認定是競選活動,所以把保證金沒收了,而公園裡面只能擺舞台,那台行動競選總部被說是貨車不是舞台,又被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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