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被控裝盲詐保,遭判刑 1 年 2 月。但監察委員蔡崇義等人日前通過調查報告,提出榮民總醫院鑑定報告等新事證,證明陳敬鎧為皮質盲,將促法務部轉請所屬研提再審。
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高涌誠及張武修明天將召開「陳敬鎧遭認詐盲案,監院通過調查報告,具可提起再審之新事證,請法務部轉請所屬研提再審」記者會。
蔡崇義下午受訪時表示,司法及獄政委員會 12 日通過調查報告,認為陳敬鎧並非裝盲,記者會中將提出榮民總醫院的鑑定報告,證明陳敬鎧車禍後,罹患皮質盲。
高涌誠受訪時指出,原審的高雄高分院認定錯誤。他說,通常一般人認為的視障,可能是眼球受損或者神經傳導受損,但陳敬鎧罹患的皮質盲是超乎一般人所能理解的視障,因為陳敬鎧在外觀上,眼球沒有受損,問題是出現在腦部,換句話說,就是大腦接收訊息產生謬誤。
高涌誠說,控告陳敬鎧詐盲的人,蒐證3年發現,陳敬鎧生活功能正常,不僅能簽收包裹、也能考試作答,甚至還可以接飛盤。由於蒐證完整,法官依此判決。
但實際上,高涌誠說,陳敬鎧在熟悉的環境,能夠走得到要去的地方;不過,如果在不熟悉的環境,還是必須要扶著他人的肩膀或需他人的幫助。
高涌誠說,調查報告會提出新的證據,在科學上仍能證明大腦功能對於視力有所影響,因此陳敬鎧沒有詐欺,對此新事證,希望法務部轉請所屬研提再審。
陳敬鎧 2009 年間因一場車禍視力受損,獲 3 家保險公司理賠共新台幣 500 多萬元,事後被控裝瞎詐保,一審被判 4 年 10 月,陳敬鎧不服上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為,陳敬鎧雖車禍造成視力受損,但依陳敬鎧車禍後還能跳接飛盤,且返校應試時還能閱讀試卷並作答,依綜合判斷視力受損程度應未達理賠標準,依 3 個詐欺罪分別量刑,但原審判刑過重,改判 1 年 2 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與多名立委 6 月間陪同陳敬鎧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喊冤。陳敬鎧當時哽咽表示,視覺真的有障礙,「我沒有騙人,也沒有詐騙。」
此外,監察委員王美玉明天也將召開「監察院要求還給蕭曉玲一個公道」記者會。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