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器官摘取手術之前,謹先向器官捐贈患者及其家屬之無限崇高的意願,致最高的敬謝,並請各位默禱,默禱!」
這是一段使用敬語表現的日劇台詞,出自日本最近迭創收視率佳績的電視劇「Good Doctor」中的主刀醫師口中,此部日劇在上周大結局中討論器官移植議題。
醫生是救人的神聖職業,器官移植手術的意義,必須建立在原本會喪失的兩個生命, 藉由無償器官的「捐與受」,使往生的捐贈者「部分生命(器官)」,能與器官接受者的生命,一起獲得延續。
因此,國際醫界的人道共識,就是移植的器官來源,嚴格限於捐贈,絕對禁止買賣。活體捐贈僅限於親屬之間,否則只能是來自往生者個人生前簽署,或往生後的家屬同意,而且捐贈對象不能由捐贈者指定。
國際醫界有此嚴格規定,在於落實生命的平等與無價,更為了避免誘發諸多不人道的狀況發生,例如強暴脅迫、金錢買賣,甚至謀殺事件。「Good Doctor」劇中,還有一段描述醫院嚴格遵守「捐與受」無法獲知彼此的個資保護,以及代轉不能具名的「致謝函」予捐贈者家屬,都是為了落實前述的崇高宗旨。
在美國,即使是富可敵國的蘋果創辦人賈伯斯,排隊等待器官捐贈的唯一取巧之道,只能是跨州前往器官等待者較少的州去登記排隊,絕無靠特權或金錢來獲得插隊的空間。
但是,在中國,器官移植手術,卻有一筆在日本與歐美國家所沒有的收費項目─「器官費」。這筆暴利使中國醫療系統異常耽溺於器官移植業務,並且在 21 世紀初的短短數年間,掀起海外華人所謂「器官移植遊」的熱潮。很遺憾,這也包括從台灣前往的患者。
在前述的基本認識之下,該如何看待同樣一本有關揭露中國器官移植爭議的著作《屠殺》,何以能「再度引爆」台北市長選舉的爭議話題?其實,核心關鍵只有一個,柯文哲是勇於作證的英雄?還是否認證言,甚至違反器捐規範的屠殺共犯?
簡單說,4 年前選戰攻防中,《屠殺》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曾經特地為此錄影上網,強調書中從未說柯文哲仲介器官買賣,談到柯文哲敢於作證不義器官來源與買賣事實的道德勇氣,伊森更是讚不絕口,並且不吝表達敬佩柯文哲是勇敢的英雄。
4 年後的今天,兩人卻翻臉對立、言詞交鋒,主要是因為柯文哲否認了書中的證言,包括「帶病人前往中國」、「器官都會來自法輪功」,以及知情「器官買賣」等,作者原本讚不絕口的道德勇氣,頓時蕩然無存。
回溯 2008 年兩人的相會與訪談,雙方都沒有預料到會有 2014 年這場台北市長選舉,作者伊森之所以大費周章,想盡各種辦法要訪談柯文哲,最重要的理由與背景包括如下四點:
一、根據《南方周末》報導,中國廣東中山醫院副院長何曉順具名受訪指出,「2000 年是中國器官移植的分水嶺。2000 年全國的肝移植,比 1999 年翻了 10 倍,2005 年又翻了 3 倍。」(此週刊係廣東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報系下的雜誌)
二、中國執法人員與醫療人員,強摘囚犯(包括死刑犯、良心犯,以及遭囚禁的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傳聞,早在國際間甚囂塵上多年,直到 2006 年 4 月 21 日,美國華盛頓 DC 首度有一場「揭發蘇家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記者會,會中相關證人指證歷歷,引發國際社會以及包括作者伊森在內的強烈關注。
三、2006 年的記者會引發關注與調查,致使中國器官移植醫院陷入器官短缺,病患為了插隊,紅包行情飆漲。台灣的《自由時報》在 2007 年 10 月 24 日,標題「有人換肝兩次,砸 1700 萬」的報導中,有一段柯文哲具名受訪的文字:
「台大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柯文哲說,一位台商不久前去天津換肝,因病況緊急,為了插隊,光買肝臟就花了近三百萬台幣……。柯文哲說,器官移植背後潛藏商機太龐大,很難禁絕,一位死刑犯全身的價值起碼五百萬台幣,一年槍斃五千到一萬人,這是數百億的龐大收入。」
四、柯文哲自 1999 年 11 月起,擔任台大「器官移植管理委員會」委員兼執行秘書,同時也是「器捐勸募小組」負責人。隨後又接受衛生署專案委託,與台大資訊室共同合作,一手創建與執行「網路器官捐贈登錄制度」。
綜合來說,台灣相關專業醫師,甚至手術團隊,絡繹於兩岸之間的傳聞,在 2000 至 2008 年這段時期,無論是國際人權組織,還是台灣媒體報導,都高度予以關注。持平來說,這波熱潮,絕對不會僅止於柯文哲一人。
但是,更令伊森介意的是,擁有葉克膜(強化器官維生)專業,並充分掌握器官等待者名單的柯文哲,自 2000 年開始,頻頻(受訪自承 18 次)前往中國的具體事實,進而對照出中國在 2000 年開始,器官移植直線爆增的驚人數據。
當前的柯文哲,享有台灣首都市長之盛名,所述證言有助於聲援在中國受難的法輪功學員,只要不推翻證言,柯文哲仍將是作者口中,擁有道德勇氣的英雄。何況,無論過去種種,嚴格來說,或有醫德瑕疵,並沒有法律責任問題。
畢竟,台灣是直到 2015 年 6 月 12 日,亦即柯文哲就任台北市長半年之後,立法院才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案,規定民眾無論在國內外接受或提供器官移植,均應為接受「無償捐贈」方式,違者最高處5年徒刑。若醫師涉及仲介,最重可吊銷執照。
但是,如果柯文哲畏媚於北京,而選擇否認曾經親筆簽字同意的所述證言,不僅令人不齒,更將是助長中國政權縱容「按需殺人」,謀取不義暴利的共犯。
當前台灣社會該高度關注的,絕對不應該只是區區台北市長選舉,而是號稱自由民主,保障人權的台灣,不能再繼續漠視與縱容台灣醫界,有人參與甚至助長中國器官買賣的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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