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今天查獲今年底選舉嘉義地區首宗賄選案,謝姓女子涉嫌為太保市某里長及某市民代表參選人現金買票,檢方複訊後,謝女坦承犯行,無羈押必要飭回。
嘉檢發言人蔡英俊表示,謝女 8 月 29 日晚上分別前往王姓及龔姓選民住處,以里長每票新台幣 2000 元、市民代表每票 1000 元,共每票 3000 元代價向選民買票行賄,要求王姓、龔姓選民投票支持特定里長及市民代表參選人。
不過,當謝女分別拿出 6 票 1 萬 8000 元及 5 票 1 萬 5000 元給王姓及龔姓選民時,遭兩人所拒。謝女所為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據報,報請嘉檢指揮偵辦。
嘉檢指揮調查官、警方傳喚謝女及多名選民到案說明,經檢察官陳昭廷複訊謝女後,認為謝女已坦承犯行,無羈押必要予以飭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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