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住宅補貼原訂申請期間至 8 月 31 日止,不過內政部營建署今天表示,近日豪雨造成多處嚴重淹水,可能導致部分民眾無法及時申請,因此將受理最後申請日延至 9 月 7 日。
2018 年度住宅補貼計畫辦理 7 萬 1963 戶,其中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擇一至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住宅補貼原定受理申請期間為 7 月 23 日至 8 月 31 日,不過營建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近日豪雨造成多處嚴重淹水,部分民眾可能無法及時申請,為了確保受理申請作業的公平性,並顧及民眾安全,受理申請日延長至 9 月 7 日截止,郵戳日同樣以 9 月 7 日為截止日,尚未申請的民眾可在期限內提出申請。
營建署也補充,住宅補貼採評點制度,因此與申請遞件時間無關;受理申請截止後,審查期間約 2 至 4 個月,這段期間內,地方政府將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在計畫戶數的額度內、由高分至低分依序補貼。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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