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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司改進度 民團要求加強改革力道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succo

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多半司改決議執行效率不佳,有關單位不遵照決議精神,拖累改革,已執行的決議應加強改革力道。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在去年 8 月 12 日召開,至今屆滿一年;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盤點這一年來有關單位在司法改革上的進度,並於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建言。

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發布新聞稿指出,對於司法院、行政院及法務部通過或修正達41項法律的努力,給予肯定,但除此之外,有更多的改革措施是不待修法,就可立即執行的,反而進度緩慢。

聯盟今天舉出 10 大可立即執行的決議,包含司法科學、監所醫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院通譯、偵查不公開、司法性別、兒少保護、法官檢察官評鑑等領域。其中,多半決議執行效率不佳,緩不濟急,或是方向錯誤,甚至有些執行方向,根本的違背國是會議決議,讓人懷疑改革的決心。

新聞稿指出,聯盟發現有些單位不遵照決議精神,拖累改革,甚至不把決議當一回事,罔顧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期待,期待官方應積極落實決議,不要拖累改革的進程。

此外就是決議執行效率不佳,欠缺改革決心;例如近日再審獲得無罪的林金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根據新事證裁定開啟再審,並透過 3D 鑑定的方式交叉比對監視器畫面,認定林金貴並非凶手判決無罪。

從林金貴案中,凸顯科學證據在訴訟的重要性,但官方目前卻仍然停留在研議階段,應依照決議儘速成立「司法科學委員會」,並通過修法落實嚴謹的證據法則。

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也指出,有些決議已執行,但應加強改革力道,例如司法院早在去年 10 月根據國是會議決議成立「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對於執行的效率聯盟給予肯定,期待委員會強化司法人員的性別意識、建立適用於性侵害案件的證據法則,賦予被害人更多訴訟權利。

談到近日個別法官及檢察官違法及風紀的問題;聯盟認為,司法院及法務部啟動自律機制,由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肯定院部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決心。

然而回到法官、檢察官評鑑的制度面,包括改革全面評鑑制度及延長個案評鑑時效等,官方修法的版本卻未見採納,因此縱使司法院、法務部提出法案,聯盟仍認為改革應確實,不只是做表面功夫,消磨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

聯盟強調,國是會議決議已凝聚現階段司法改革的方向,眾多不待修法,可由各負責單位自行完成的決議,需要加緊執行,同時也應注意決議落實的品質,切莫馬虎了事,徒增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期待立法院在下會期,優先處理與司法改革相關的法律,落實國是會議決議,重視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殷切期望。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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