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在苗栗後龍老家興建家族墓園「天水園」,部分設施涉嫌竊占用國有保安林地,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依違反森林法起訴。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劉偉誠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苗栗縣後龍鎮「天水園」涉嫌竊佔國有保安林地案件,經偵查終結,今天對被告趙藤雄以違反森林法第 51 條擅自占用國有保安林地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趙藤雄自 1997 年起,擔任財團法人遠雄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利用基金會名義向苗栗縣後龍鎮公所認養後龍鎮水尾子段 1048-10 地號土地,未經管理機關核准或同意,分別於 2009 年秋季及 2016 年夏季期間設置趙氏祖先陵墓與金爐等設施,擅自占用國有保安林地,經測量,占用面積各為 10.92、10.88、68.39 及 1.72平方公尺,總計近 100 平方公尺。
此外,趙藤雄另於 2003 年、2005 年、2006 年春季設置其他趙氏祖先陵墓,同樣遭檢舉涉嫌竊占國有保安林地,因已逾追訴權時效,另為不起訴處分。
出身苗栗縣後龍鎮的趙藤雄,創業成功後回鄉整建家族墓園「天水園」,卻遭檢舉部分土地佔用國有保安林地,苗栗地檢署調查後,去年 9 月將趙藤雄列為被告偵辦;趙藤雄出庭時曾答辯,遠雄基金會有認養事實,且過去部分先人墳墓就已安葬在該處及附近,為方便家族掃墓,才會再行整修。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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