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 2000 噸台南艦被檢舉疑驗收不實,造成直升機無法起降。士林地檢署認為台南艦甲板結構強度符合規定,全案罪證不足,日前處分時任海洋巡防總局黃姓組長等 3 人不起訴。
檢調接獲檢舉指稱,海巡署驗收「台南艦」過程疑有官員放水,僅在造船契約中註明甲板必須負荷 10 噸直升機降落,未要求甲板強度應經專業鑑定,直到內政部空勤總隊反應才補做鑑定。
士林地方檢察署在民國 105 年 3 月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對海洋巡防總局、中信造船等 6 機構、10 處所搜索,並約談 11 名相關人。
士檢今天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經調查發現,台南艦甲板結構強度符合規定,海豚直升機去年也多次在台南艦完成起降,甲板強度並無瑕疵。
檢察官認為,海巡署並非造船單位也無造船專業,難以期待海巡署人員有高於監造廠商的專業能力,海巡署也因此委託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究中心監工並協助驗收。
檢察官認為,全案犯罪事證不足,無法證明有圖利、偽造文書犯行,處分時任海洋巡防總局船務組黃姓警監組長、船務組船舶監造吳姓科長、林姓技正不起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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