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2017 年歸化取得台灣國籍 5366 人,以女性為主,歸化原因以「為國人配偶」最多,歸化前原屬國籍以越南籍最多。
現行規定,歸化台灣國籍者,條件為「每年合計有 183 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 3 年以上」,歸化者以外國人與台灣國民結婚為大宗。
內政部近日在官網公布統計指出,近年因加強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各國經貿交流及社會發展等變化,與外聯姻對數漸減,致歸化台灣國籍人數自 2008 年 1 萬 3230 人逐年遞減至 2016 年 3252 人新低。
內政部統計,去年歸化人數 5366 人,較 2016 年增加 2114 人、增加 65%;不過仍較 2008 年減少 7864 人、減少 59.4%,主要分別是「為國人配偶」歸化人數較 2016 年增加 1717 人,及較 2008 年減少 8315 人所致。
去年歸化原因以「為國人配偶」者 4668 人占 86.9% 最多;歸化者女性占 91.7%,遠高於男性 8.3%。
歸化前原國籍以東南亞的越南籍 3907 人占 72.8% 最多,其餘依序為印尼籍 533 人、菲律賓籍 471 人、泰國籍 122 人、馬來西亞籍 56 人、緬甸籍 40 人、柬埔寨籍 12 人、新加坡籍 6 人,合計東南亞國家者有 5147 人占 95.9%。
以「有殊勳於我國」歸化者,2016 年有 1 人,2017 年達 37 人(其中女性 8 人、男性 29 人),其中以義大利籍占 11 人最多,美國籍占 9 人次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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