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排定將 NCC 人事同意權案增列為報告事項,排入 4 日院會議程;並經表決確定 8 日上午院會將行使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案。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中午開會,會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推派立委李麗芬提案,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人事同意權案排入 8 日院會議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推派立委江啟臣提案,擬將立法院長蘇嘉全移送紀律委員會,以及要求深澳燃煤電廠相關環評應退回重審等案。
在處理議程時,依照先送案先表決的順序,率先通過李麗芬的提案,江啟臣提案就不再表決。因此確定 8 日院會將行使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案。
此外,會中也通過民進黨團的提案,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同意權案增列為報告事項,排入 4 日的院會議程中。
依行政院函送通傳會(NCC)提名名單,翁柏宗續任委員會並為副主任委員、鄧惟中及孫雅麗為 NCC 委員。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促轉會置委員 9 人,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長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委,一人為副主委。主委、副主委及其他委員 3 人為專任;其餘 4 人為兼任。
行政院先前公布的促轉會 9 名委員名單,分別為前監察委員黃煌雄擔任促轉會主委、陸委會副主委張天欽為副主委;3 名專任委員為東華大學華文學系副教授楊翠、前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執行長葉虹靈,以及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彭仁郁。
4 名兼任委員為長老教會總會助理總幹事高天惠牧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尤伯祥、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所長許雪姬,及兼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委員的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花亦芬。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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