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今天起實施新規定,食品業者必須限制產品中有致癌疑慮的化學物質「丙烯醯胺」(Acrylamide)含量,同時密切控制產品中的丙烯醯胺成分,並採取措施降低丙烯醯胺含量。
FoodIngredientsFirst 網站報導,歐盟(EU)去年通過立法,針對不同食品訂定丙烯醯胺「基準」含量,今天正式實施。
這項立法根據食品業者發展出來的最佳作業規範,詳列多項食品的實際措施,以減少食品生產過程中丙烯醯胺的形成。
在高溫烹飪和煎、烤與烘焙等處理過程中,丙烯醯胺自然生成,尤其是馬鈴薯和穀物為主的食品。不可能完全祛除食品中的丙烯醯胺,但可合理地儘量壓低丙烯醯胺的含量。
由於丙烯醯胺疑似具有毒性,食品中的丙烯醯胺含量多年來一直受到關注,也是辯論和討論的主題。
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2015 年證實,食品中的丙烯醯胺可能增加所有年齡層的人罹癌風險。
這項有關丙烯醯胺的新規定,根本目的在於合理地儘量壓低丙烯醯胺的含量,以低於新規定附件 4 闡述的基準含量。
基準含量不盡相同,嬰兒食品的標準是每公斤 40 微克,作為咖啡替代品的菊苣根粉每公斤 4000 微克。
多數早餐穀類的標準是每公斤 300 微克,但是玉米、燕麥、古麥、大麥和米類為主的產品例外,它們的標準再低 50%。
餅乾和小甜點的標準是每公斤 350 微克,馬鈴薯片是每公斤 750 微克,即溶咖啡是每公斤 850 微克。
新規定中的食品丙烯醯胺基準含量,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每3年檢討一次,目的在於逐步降低容許的含量。
新規定的實施無疑會使得相關食品業者把丙烯醯胺基準含量納入考量,並且實施減量措施,以達到減少丙烯醯胺含量的目標。
相關的食品包括馬鈴薯食品、麵包和烘焙食品、穀類食品、咖啡及其替代品,以及嬰兒食品。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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