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特有種章魚進入產季,縣政府為確保章魚永續,29 日起至 4 月 12 日為禁漁期,由於目前海域的章魚都還屬幼體與亞成體,禁漁期間,亦禁止公開販賣、處理、持有之行為,違法者送辦重罰。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章魚的產季,是在每年的 2 至 4 月間,即大約農曆元宵節至 3 月 23 日媽祖生日的這個季節。
不過,漁民指出,時序雖是澎湖章魚的產季,但疑受氣候變化與珊瑚礁群與潮間帶棲息環境,遭淤沙嚴重的覆蓋等影響,今年在各沿海潮間帶所捕獲的章魚,數量少之又少,只有零星個體,目前都還是在成長階段的章魚亞成體,重量不到1兩重,尚未進入產卵繁殖期,連市場上都還看不到章魚的影子,明天起禁漁的時間點,有點不太對勁。
漁民認為,漁政部門為保育及維護特有種章魚資源的永續利用,是正確的方向,但是在禁漁的時間,要確實做好研究與調查章魚繁殖的時程,再來禁漁才對,甚至是延長禁漁的時間。
漁民說,今年章魚成長期程,似乎比往年來得晚,因此,禁漁措施,不能依以往的經驗來執行,否則到了章魚真正產卵繁殖期,已過了禁漁期,造成章魚族群數量,一年比一年銳減,甚至面臨滅絕的危機。
明天起為期半個月的章魚禁漁期間,農漁局與檢警等非法捕魚查緝小組,會日夜不定期在各潮間帶埋伏巡護查緝,遏止少數不肖漁友罔顧法令下海採捕「澎湖章魚」,同時籲請民眾遵守法,違者依漁業法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 15 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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