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前辦公室主任涉性侵 林奕華被判連帶賠償200萬 芋傳媒 2021-11-12 21:09 立委林奕華前辦公室主任林廷霖涉嫌性侵一名女子,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 10 月。被害人提起民事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決林奕華與林男連帶賠償 200 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指出,林男於 2019 年4月 28 日晚間邀請受害女子到服務處聊天,受害女子當晚 10 時 45 分到場,與林男及另外4人聚會;翌日凌晨零時許,其他4人離開後,林男要求受害女子留下,隨後將受害女子拉往服務處放置雜物房間內,性侵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