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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輝

李國輝縱火害9命 高院更二審認難教化判處死刑

緬甸華裔男子李國輝涉嫌在中和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慘劇,高院更二審今天認定李國輝有殺人直接故意、無精神障礙、屬最嚴重犯罪、難以教化且有再犯可能等,判他死刑,可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刑庭發言人黃玉婷指出,更二審合議庭認為,李國輝有直接殺人故意,並非一審所認定的「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俗稱殺人間接故意),採信台大醫院鑑定李國輝教化困難、犯案時無精神障礙等;李國輝犯案情節符合人權兩公約所指的「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不得科處死刑」,為最嚴重的犯罪程度,且無法排除再犯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