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收養家庭申請育嬰留停 先行共同生活證明文件放寬 芋傳媒 2022-03-11 16:19 現行法規規定,若受僱者與被收養子女有共同生活事實,只要出具證明文件就可申請育嬰留停,但考量同志處境,勞動部近日放寬,只要已聲請收養、與孩子是同一戶口就能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