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今天舉行 OTT TV 專法草案首場公聽會。業者直言,各家 OTT 都還在努力求生存,「抓大放小」恐不利產業發展,登記後需定期申報使用者數量、營業額等高度機密資料,離輕度管制「相去甚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天舉行「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俗稱 OTT TV 專法)草案首場公聽會,由 NCC 委員林麗雲及王維菁共同主持。愛奇藝代理商歐銻銻、台北市美國商會、 LINE TV 、 LiTV 、台灣大哥大、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都參與發言。
經濟部禁止業者在台灣代理、經銷中國大陸 OTT TV 服務條款今天公告生效。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表示,對禁令雖感無奈,但仍必須遵守,會對法令生效日之前的消費者權益負責到底。經濟部日前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把代理或經銷中國 OTT 與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今天正式公告即日起生效。
中資 OTT 禁止來台預計9月3日上路,外界關注愛奇藝消費者權益, NCC 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愛奇藝的內容伺服器是在香港,消費者後續仍可跨境收看, NCC 後續執行沒有所謂平台下架或祭出封網手段。經濟部昨天正式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把代理或經銷中國 OTT 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預告期滿後,將在9月3日正式上路。
經濟部 18 日正式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把代理或經銷中國 OTT 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學者認為,必須要有更完整配套,才能讓代理商與消費者有所因循,並提醒後續若為跨境交易,也不易管理。業界解讀,「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 OTT TV 專法)將在9月初進行公聽會,雖然明定台灣業者不能提供電信設備或提供網路資料中心服務、內容傳遞網路服務給未取得兩岸條例許可的 OTT 業者,但後續還要送行政院、立法院, OTT TV…
為防止愛奇藝以及騰訊等中國 OTT 來台,經濟部正式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中國 OTT 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預告期滿後,將於9月3日正式上路。在台灣代理愛奇藝會員服務的歐銻銻娛樂公司表示,關於今天的公告,因為目前仍屬於草案預告階段,尚未實施,也無法預知未來正式公布的法規命令是否會有變化, 因此無法評論或回應。
NCC 今天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確定將納管境、內外 OTT 業者,草案精神採取「自願登記制」,屆時業者須提供用戶數與營業額等營業資料。此外,中國 OTT 業者非法在台提供服務, NCC 將針對,協助提供台灣電信設備與伺服器等國內業者開鍘,最高罰鍰新台幣 500 萬元,藉此斷絕中國 OTT 業者在台灣傳播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