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婚姻制度

通姦罪違憲 立院三讀刪除刑法第239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刪除刑法第 239 條及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規定,以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5月 29 日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違憲。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當時表示,通姦罪導致的不利益顯然大於公益,違反狹義比例原則。這是通姦罪違憲的最主要理由。

大法官:通姦罪干預性自主權違反比例原則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大法官認為,通姦罪限制性自主權,干預個人隱私,導致的不利益大於公益,違反狹義比例原則。2002 年司法院釋字第 554 號解釋,曾對刑法通姦罪做出合憲解釋。但包括台灣苗栗地方法院陳姓法官共 10 多名法官及1名林姓男子,認為通姦罪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於今年 3 月間進行言詞辯論後,下午在憲法法庭宣示釋憲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