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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

立院三讀 替代役男國民年金保費役政署買單

為減輕年滿 25 歲替代役男經濟負擔,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50 條條文,未來役男國民年金保險費由內政部役政署編列預算支付。役政署初估,若明年實施約需新台幣 2400 萬元, 5000 多名役男受惠。根據現行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 25 歲未滿 65 歲,在國內設籍而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未領取相關老年給付者,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而替代役男在服役期間因無現役軍人身分,不能參加軍人保險,所以年滿 25 歲的替代役男依規定必須參加國民年金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