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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立院三讀修正動保法 未來滿18歲可成為動物飼主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 18 歲,行政院及朝野立委分別提案修正動物保護法、刑法、農會法等,將提及「年齡」規定的文字改為「成年」或「未成年」;立法院會今天進行處理,在場立委無異議,三讀修正通過。例如,原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1項條文規定,「動物之飼主,以年滿 20 歲者為限。未滿 20 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三讀通過條文改為,「動物之飼主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未成年人飼養動物者,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

媳婦涉虐死公公改判15年 法官認行為時有辨識能力

戚姓女子被控將 97 歲公公拖進浴室虐待致死,二審今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依多人證述、並參考台大醫院精神鑑定認為戚女在行為時有辨識能力,有殺人犯意,改判 15 年,可上訴。本件由審判長陳筱珮、受命法官陳玉雲及陪席法官羅郁婷組成合議庭,之前改判弒母斷頭案被告無罪,引起社會關注。

男拆NCC旗幟噴漆遭逮 依侮辱公署罪嫌送辦

一名 40 多歲田姓男子因不滿中天新聞台未獲換照,今天前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大樓抗議,並拆下 NCC 旗幟噴綠漆,遭警方制伏。警方訊後依侮辱公署罪嫌把男子送辦。一名男子不滿中天新聞台未獲換照,今天上午前往位於台北市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大樓抗議,並拆下 NCC 旗幟噴綠漆,遭警方制伏。

泰國將修法 懷孕12週內女性可合法墮胎

泰國禁止墮胎的刑法 301 條遭到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內閣會議日前通過刑法修正草案,要讓懷孕未滿 12 週的女性可以合法墮胎,相關法律必須在 2020 年2月 19 日前生效。泰國刑法 301 條禁止墮胎,刑法 305 條則列出例外情況,包括懷孕對母親造成心理或生理威脅、胎兒有畸形或殘障的風險以及因為性侵害造成的懷孕,在這幾個狀況下,女性可以合法墮胎。

立委涉收賄案 丁復華全部認罪求減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今天上午傳喚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到庭。丁復華庭訊時承認檢察官起訴犯罪事實及罪名,希望法官減輕其刑。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中間人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 SOGO 經營權。

泰國學生要求王室改革 警方將以冒犯君主罪起訴

泰國法政大學學生 19 日在皇家田廣場示威抗議,隔天並到大皇宮遞交請願書要求王室改革。警方將以冒犯君主罪起訴主要的學生領袖,並對其餘參與者以違反公共集會法起訴。泰國自7月以來全國掀起一片學運浪潮,8月 10 日法政大學學生在法政的蘭實校區集會,並發布 10 點改革王室的聲明,在泰國社會投下震撼彈。

《思想坦克》單純因用毒過量就殺人,可能嗎?

即使衛福部的統計資料告訴我們,臺灣民眾受精神疾患所苦而求診的人數高達數百萬之多時,警政署的統計結果卻顯示,這幾年我國重傷害及故意殺人的案件數比起以前可說是有明顯的減少。也就是說,臺灣的殺人案件並未因為有精神障礙的人越來越多而增加。

遏止權勢性侵 范雲擬修法提高刑度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刑法中對於權勢性侵的刑期低於其他性侵害罪,型態也不足,她將提出刑法第 228 條權勢性侵的修法,拉齊刑度上限、新增性侵型態,給予被害人更多保障。范雲今天和前大法官許玉秀、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與律師李晏榕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主張將權勢性侵由現行的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1年以上 10 年以下,並且增加「求職」、「信仰」與「指導」等型態。

賴幸媛曝兩岸溝通秘道 陸委會:涉國家機密保護

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日前透露兩岸曾有秘密溝通管道。陸委會今天表示,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義務,退職亦同。若違反相關義務,恐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等相關規定。前陸委會主任委員賴幸媛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提到當年透過前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國台辦副主任鄭立中,與時任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王毅建立起兩岸溝通的「秘密管道」,並透過該管道進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