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改判魏揚有罪 認定呼籲煽惑眾人占領行政院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二審今天認定魏揚等7人明知行政院有拒馬、蛇籠及駐守員警,仍呼籲不特定的多數人占領行政院,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撤銷無罪判決,改判有罪。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表示,本案審理範圍為 17 名被告,認定魏揚、陳廷豪、林建興、江昺崙、劉敬文、柯廷諭及許順治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其中,許順治被控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遭判4月徒刑部分,二審駁回上訴,二罪應執行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