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301條款關稅 鄭麗君:台灣獲10%不疊加MFN
美國貿易代表署依 301 條款對 60 個經濟體加徵關稅,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天表示,台灣獲得 10 %且不疊加 MFN ;另外台灣享有豁免清單,後續將持續關注美方對「結構性產能過剩」 301 調查結果,持續爭取國家及產業最佳利益。美國對等關稅稅率法源失效後,改採「 1974 年貿易法」第 122 條暫時對全球統一徵收 10 %關稅且疊加既有 MFN ,期限至7月 24 日為止。為重建關稅法律基礎,美國同時透過 301 條款針對「強迫勞動」以及「結構性產能過剩」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