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契約

避免房東收取不合理電費 租約應載明電費資訊

內政部今天表示,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將在 9 月上路,為避免房東向房客收取不合理的電費,因此租約中應載明夏月及非夏月電費資訊;如有因電費收取產生糾紛,可向消保官申請協處。內政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最新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計收電費的額度,不得超過台電公司所定夏月及非夏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主要是為規範房東不得向房客收取不合理的電費。

新版租屋契約9/1上路 每度電費設上限

內政部新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規定9月1日生效,新版租約規範電費不能高於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以及房客若有長期醫療需求,可提前終止租約。內政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9月1日生效。

監院糾正法務部 監所進用社工涉假承攬真僱傭

監察院今天表示,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各監所進用心理及社工人員涉「假承攬真僱傭」,影響專業人員勞動權益,不利受刑人建立輔導關係,監察院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各監所自 2019…

約聘人員可取得職等 人事行政總處:無公務員身分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具「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規定三等以上聘約人員可在進用滿三年後任特定機關有職稱職務,遭質疑恐將排擠公務人員。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聘約人員不會取得公務員身分,任特定領域職務,也不會擴及一般行政機關。為健全規範聘用、約僱人員的人事管理法制,以及工作權益,提升政府各機關人力資源管理效益,以及整合政府公務人員外其他人力制度的必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擬具「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

手機app自動續訂爭議多 消保處:滾動式檢討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天說,手機 app 「自動續訂」爭議多,近5年就有 351 件申訴案;行政院消保處說,關於網路交易的不公平現象,已請相關主管機關滾動式檢討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權益。高嘉瑜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手機 APP 自動續訂陷阱多,消費者求償無門成冤大頭」記者會,邀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經濟部工業局科長林青嶔出席。

醫師任理事長遭院方不續聘 屏基工會冒雨陳情

在屏基醫院任職7年的醫師詹智鈞,2年前因創立工會並任理事長,日前突然接獲院方通知不續聘。工會質疑院方殺雞儆猴、打壓工會,也凸顯醫師未納勞基法、勞資關係不對等窘境。屏東基督教醫院工會今天上午和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等多個醫院工會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大門抗議,現場 30 多人冒雨高喊「醫師契約一年一聘,無力照顧慢性疾病」等口號,呼籲醫事司重視受僱醫師的勞動權益。

酒後代駕契約6月上路 意識不清楚應有人陪乘

樂活防疫展開,消費活動將增多,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宣布,代駕人契約規範最快6月上路,代駕人須無刑事紀錄,消費者意識不清楚需有人陪乘,但不得丟包代駕人,保障雙邊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召開「酒後安全返家新選擇—找代駕去」記者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劉清芳宣布,為了貫徹禁止酒駕等政策,行政院交通部研擬的「代客駕車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行政院已完成核定程序,最快6月1日上路。

內政部修正預售屋買賣契約 11/1起實施

內政部今天表示,已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訂於 11 月 1 日施行。去年 1 月 1 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預售屋,僅限陽台得列入附屬建物面積,預售屋建材不得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