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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譙吳宗憲案 北院判館長緩刑須繳10萬不罵人

藝人吳宗憲不滿「館長」陳之漢直播時辱罵他而提告,北檢起訴陳之漢。台北地院今天審酌陳之漢認罪,判拘役 58 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 10 萬元及2年內不罵吳宗憲。館長陳之漢7月底赴台北地方法院,在庭上承認辱罵吳宗憲,但強調是因先被吳宗憲嗆聲才出口反擊,「吳宗憲罵人雖都不帶髒字,但不代表他說的就是對的,我只是多說了一句『呷洨』,偵查時檢察官跟我說,這句話犯規,我也就認了」。

三倍券15日上路 蘇貞昌:無急用可晚點領

中華郵政公司今天開放三倍券紙本網路及電話預約 20 日後的購券時段。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現約 1200 萬人綁定預購,人人都領得到,不分早到、晚到,呼籲無急用者可晚點領較輕鬆。蘇貞昌上午出席警政署「警察防疫尖兵」表揚活動,媒體會前聯訪詢問目前有 8 成民眾選擇預購紙本三倍券,是否擔憂郵局會大塞車,另為鼓勵民眾綁定數位券,經濟部也邀數位政委唐鳳幫經濟部拍廣告以「腦波攻擊」民眾綁定數位券,有無因此被攻擊到。

吳宗憲合約糾紛 更一審仍判應還570萬元

藝人吳宗憲遭蔡姓男子指控未繼續履行經紀約,要求吳宗憲返還預收酬勞。二審判吳宗憲返還 570 萬元,案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仍判吳宗憲應返還 570 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蔡男主張,吳宗憲隱瞞在 2010 年與曹姓男子簽訂演藝事業經紀合約一事,在 2011 年 9 月 15 日與他簽訂藝人經紀暨合組公司合約,導致他陷於錯誤,交付演藝酬勞預付款新台幣 8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