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都會的算數問題,三分之二比二分之一「大」,表決要達到三分之二多數,難度比達到二分之一高,但為了制衡。防立法以些微少數淩駕行政權,美國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有否決權,國會要推翻總統對法案的否決,必需國會兩院分別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內閣制行政與立法一條龍,但在聯合內閣的情況下,會出現對內閣投不信任票的倒閣行為,而行政部門也可以解散國會,訴諸民意,重新選舉,彼此制衡,以民意為最終依歸。
但正如陳水扁批國民黨搞的黨國憲法,東抄西抄,用台語諧音是「烏魯木齊」制。這次選舉,立法院三黨不過半,患權力飢渴症的國民黨與柯黨苟合,在立法院席佔些微多數,便企圖以改革之名,行濫權之實,用立法控制行政,自肥擴權。
立法院潦草通過的擴權法案,行政院要求覆議,立法院會以六十二票對五十一票否決。六十二票是過半數,也是法律規定,但這樣的規定完全違背立法要求慎重,要更多數同意的精神。如此不尋求妥協週延的草率立法,只留下更多紛擾的空間。
不但如此,這六十二票並非票票等值,所代表的是少數,而不是多數:其中八票授權不是直接來自選民,而是柯文哲欽點,聽聽他指揮的不分區立委;也有只得三千一百十八票便當選的馬祖立委和二萬一千八百七十五票當選的金門立委;平地原住民與山地原住民選區,選舉人都只有二十二萬左右,但兩個區各可以選出三人。民進黨區域立委總得票超過國民黨與民眾黨的總合,但他們達不到半數的席次。
藍白利用票票不等值得來的席位多數,靠低標的二分之一多數規則,便強行通過法案要行政院接受,行政院要求覆議,他們維持半數便可否決。藍白要執政黨謙虛,但這種二分之一是太囂張,絕非謙虛。二分之一只需要五十七票,三分 之二要七十五票,普通多數的專斷,不如絕對多數接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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