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實業董事長蔡維力遭人告發,透過公司內部網站鼓勵同事簽反同性婚姻公投連署書,參與者可獲新台幣 1000 元獎金,涉違公投法;北檢調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今將蔡不起訴。
告發人主張,蔡維力明知中央選舉委員會通過「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等 3 項提案,進入徵求連署中,但蔡 5 月 30 日在公司內部 Google+ 社群網站,發表公投連署貼文,使其團體或機構成員為一定的連署,並提供 1000 元,因而涉犯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
台北地檢署調查時,蔡維力供稱,同仁是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做、不用回報,單位若有人要寄連署書,他補貼郵資、影印費,而且後來這 1000 元也沒有發。
北檢偵辦後認為,蔡維力的貼文內容表明「請認同的同仁一起參與」,並無任何以生計上的利害、誘惑行為,客觀上自無使人連署或不為連署,與公投法中對團體機構行賄罪的構成要件有間。
此外,蔡維力並未藉由蒐集連署書的機會,得知同仁參與連署的意願,而蔡表達願意負擔連署書的影印、郵資費用 1000 元,非交付賄賂。
北檢今天以犯罪嫌疑不足,對蔡維力做出不起訴處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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