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歷史 1949~1956 大整肅時期案件「台南麻豆案」
「台南麻豆案」全稱為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麻豆支部案,全案共有 36 人同時在麻豆地區被捕判刑,其中 3 人死刑,9 人無期徒刑。
政治犯最長刑期案件:有期徒刑長達 34 年、另麻豆鎮長謝瑞仁遭槍決。
1949 年底,因基隆「光明報事件」、高雄市委會(即侯孝賢 1995 年的電影「好男好女」的歷史原型),開始進行全島調查,國民黨在各地循線逮捕。
1950 年 5 月 31 日,「麻豆支部」破案,35 人被捕,揭開了台灣南部白色恐怖的序幕。6 月 25 日韓戰爆發,有了美國撐腰,國民黨政府就更加肆無忌憚的逮捕人民,以達其恐怖統治的目的。
台灣政治犯坐牢最久:林書揚、李金木二位服刑 34 年 7 月,陳水泉服刑 33 年 7 個月,以上三人是台灣政治犯坐牢做最久的紀錄。
謝瑞仁、蔡國禮和張木火三人被列為領導地位而判處死刑槍決。處死的三人,其中之一是麻豆鎮長同時也具有醫師身份:謝瑞仁,另蔡國禮也是醫師。當代菁英就此殞落。
原文出自魏筠threads,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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