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樹區今天中午發生一起行進中轎車被砸玻璃瓶事件,一名婦人橫跨車道對汽車砸玻璃瓶,所幸無人員傷亡;仁武警分局表示,此舉已違反道交條例,最高可罰 2400 元。
被砸車主今天中午 12 時左右開車行經台 29 線,剛過綠陽山莊往大坪頂方向;他說,自己當時行駛於內線車道,車速約 50 公里,卻突然被對向走過來的婦人拿玻璃瓶砸車,嚇得他直按喇叭。事後車主將影片上傳,提醒民眾行經此路段要小心自身安全。
仁武警分局接獲此消息後,主動聯繫發文者,發文者表示不需要警方協助;仁武警分局發布消息指出,為維護轄內交通安全,將持續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追查這名婦人行蹤,也會派遣巡邏警力加強巡守。
仁武警分局指出,婦人任意穿越車道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 1 項 3 款規定,可處新台幣 500 元罰鍰;另外,民眾無故在道路拋擲妨礙交通的物品,也違反道交條例第 82 條 1 項 1 款規定,可處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為自身與交通安全,民眾勿任意跨越車道,也不可在道路上任意丟棄拋擲物品。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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