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以高通透過不平等契約壟斷基頻晶片市場為由,史無前例地重罰 234 億元,引發全國譁然。但在經濟部、朝野立委、業界高度質疑下,公平會終在 2018 年 8 月 9 日與高通達成訴訟和解,將罰鍰降至 27.3 億元,換取高通未來 5 年在台投資 7 億美元。讓原本多輸的局面轉向多贏。
公平會面對經濟部不斷要求討論此案,公平會以獨立機關自居,也強調這是捍衛「公平交易法」的基本精神,產業發展並非公平會該關心的。然而,「公平法」第 1 條已開宗明義揭示「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特制定本法。」公平交易的目的,還是要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台灣與韓國不同,聯發科更非三星。三星本身就是晶片設計與製造商,還擁有高市佔率的手機品牌,韓國當然有條件、基礎,為了保護三星而重罰高通。
然而,台灣的相關產業領域,都需要國外大廠的授權,國產晶片供應商龍頭聯發科則以中國市場為主,聯發科也與中國相關產業聯手發展相關科技。須知這些 5G 晶片與相關科技是未來物聯網時代的關鍵,若要進行監控,也是這些科技在扮演關鍵角色。公平會仿效韓國,為了聯發科而重罰高通,致高通憤而暫停與工研院的 5G 合作,最後反而是重罰台灣的整體產業環境,更可能導致中國欲主導的 5G 壟斷台灣的未來,影響台灣的國家安全。
公平會的豬隊友行徑,馬上引發各界質疑。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高通願意提供等同其他國家的產業待遇,換取較低額的罰鍰,但公平會仍堅持不符比例原則的重罰,讓原本可達成罰鍰、降低市占率、合作研發三贏的局面,淪為只剩國庫收入而已。經濟部長沈榮津坦言,高通不只可能將訂單轉給其他代工廠,而原本已準備與高通合作,取得最強 5G 系統晶片的台灣業者,也會受到影響。
廣達董事長林百里強調,高通給予國內廠商很多支持,好不容易產生供應鏈關係,公平會搞出一個很不利的變數。電腦公會理事長、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指出,每顆 IC 和每支手機裡,都有成千上百個智慧財產權需要遵守,就產業的角度而言,希望以和為貴,「才能夠你也贏、我也贏」。
包括魏杏芳、郭淑貞、洪財隆等公平會委員的不同意見書,更是徹底打臉公平會重罰的立論理由。包括公平會就裁處對我國行動通訊產業之利弊、對整體經濟利益之增減、對我國產業發展影響,都缺乏專業的分析;也無視各國產業結構之不同,只看到中、韓、美等國相繼重罰,似以此追隨「國際潮流」;並只給委員 1 個月的時間閱覽超過 40 箱的資料,未就此舉辦過聽證、公聽或座談會。顯見,重罰高通早是部分公平會委員先射箭、再畫靶的定論。
在進入訴訟程序後,高通展現高度誠意;公平會在遭受震撼教育後,主張重罰的張宏浩、顏廷棟兩位委員也相繼請辭,反讓和解派占上風。最終在高通提出與我國手機製造商重新協商授權條款、協商期間不能拒絕晶片供應、對我國廠商等同其他國家待遇、無歧視台灣晶片供應商、不簽署獨家交易的折讓約定、5 年內報告協商情形等 6 大承諾,並提出包括 5G 合作、新市場拓展、新創公司及大學合作、設立台灣營運及製造工程中心的 5 年期產業方案,在台投資 7 億美元。公平會與高通終於達成訴訟和解。
高通重罰風暴,凸顯公平會亟需具備產業實務經驗的委員,來面對高度專業且日新月異的研發規格、技術授權,避免又發生重創台灣利益的裁處,且損人又不利己的狀況。
政府能在事後亡羊補牢,化危機為轉機,把看得到、未必能落袋的罰鍰,轉為實質的在台投資,充分展現負責到底的執政責任;也顯示任何部會在做出重大決策前,切忌一意孤行,行政院更有適時介入的義務,該踩煞車就不容遲疑。
至於公平會與高通和解,究竟傷害到誰的利益?端視台灣最親中的媒體對此逆轉案忿忿不平,答案顯然易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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