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梨泰院在萬聖節前夕發生踩踏意外造成 154 人喪生、 149 人輕重傷,警方正展開調查,據目擊者證詞及現場監視器畫面,輿論認為故意推擠的民眾與周遭見死不救的商家應負責,但在法律上恐怕很難咎責。
為調查事發經過,韓國政府動員 475 人組成搜查本部,搜集目擊者證詞及分析監視器影像,至今天為止共取得 44 名目擊者證詞, 42 處共 52 個監視器影像,並就社群網站上流傳的影像照片進行精密分析。
搜查本部表示,由於這次事件發生在公共場所,並有許多監視畫面可供參考,進行解剖驗屍的必要性不高,若家屬希望仍可進行驗屍,但目前沒有家屬要求驗屍。
韓聯社報導,根據警方調查,事發當時部分民眾涉嫌故意推擠前方的人,包括日前在社群媒體上轉述當時見聞的韓國網紅宣汝靜(譯音)在內,社群網站上出現不少當時聽到有人大喊「快推、快推」的證詞,警方正就監視器畫面嘗試還原現場狀況。
部分意見認為,若因推擠導致排隊人潮接連跌倒、堆疊,可適用過失致死傷罪嫌;若是故意推擠等暴力行為,在法律上甚至可視作暴力致死傷罪嫌。
但困難的地方在於難以確認大喊及故意推擠的特定對象,要闡述推擠行為與死傷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也必須一一釐清中間所有狀況,幾乎不可能舉證。
也有死裡逃生的目擊者表示,當時人們想躲到鄰近巷弄的店家內,店家卻堅決不讓,認為這些店家應負起法律責任的意見也不少,但在法律上同樣難以對「見死不救」的店家咎責。
報導指出,韓國國會曾多次討論導入要求公民有義務幫助遭遇困難的人的「好撒馬利亞人法」,對這種狀況可能有所幫助,但都無疾而終。「好撒馬利亞人法」是為使自願救助者免除後續責任的法律,鼓勵民眾幫助傷病人士,在義大利、日本等部分地區則進一步要求公民在不傷害自身的狀況下,有義務幫助遭遇困難的人。
未能預防事故發生的公務員是否應負法律責任,也是韓國社會關注焦點之一。當局對可預期的人潮未準備因應方案,以及事發現場不到 4 公尺窄巷與斜坡環境未做好安全管理等,都可能被視為「怠忽職守」,負責人員可能因此受到刑事處分。
但有律師分析,過去三豐百貨公司及聖水大橋的倒塌事件都與工程不實有關,但在與事件的因果關係上仍有爭議,強調應優先搜集證據及仔細進行法律分析。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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