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停車收費有新政策,交通局今天宣布,8 月 1 日起實施主要住宅區週日停車不收費,同時縮短調整部分路段的開單收費截止時間,從原來的晚上 10 時提早到晚上 8 時。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收費是停車管理的手段,可有效促進供需轉換,避免車位遭長期佔用,並非為了增加市庫收入,市府持續以滾動式評估全市收費路線供需情況,調整收費管理政策。
對於有民眾反映假日因為晚起,常來不及移車而被開繳費單,甚至為了早起移車與家人起紛爭。
王義川指出,交通局為了體恤民眾假日休息需求,自 8 月 1 日起實施主要住宅區週日停車不收費,實施範圍包含中區興中停車場、西區文教區、麻園頭溪園道、梅川園道等多個主要住宅區域,共約 6400 格停車格,約佔路邊總收費車格數 26%。
除住宅區週日停車不收費外,他說,交通局同步調整全市 97 條路段、5 處路邊機車停車區及 12 處路外停車場的開單收費截止時間,從原來晚上 10 時提早至晚上 8 時,讓民眾下班回家能安心停車,收費人員也能提早結束工作。
王義川表示,台中市現行收費路邊停車格合計約 2 萬 5000 格,這次路邊收費時間調整後,全市已沒有收費到晚上 10 時的停車格了,不僅為市民節省荷包,也能更安心停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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