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際工殤日,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等團體今天呼籲職災保險費率提升至5%,勞動部表示,考量施行初期並無經驗值供訂定費率,開辦後第4年起,將再依精算結果調整費率。
立法院會 23 日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明定受僱事業單位不分人數強制納保、傷病給付前兩個月為投保薪資 100 %、雇主若未替勞工投保最高處新台幣 10 萬元罰鍰,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
不過,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RCA 員工關懷協會等團體約 30 餘人上午赴行政院前陳情,呼籲職災保險費率應該要提升,從現行的0. 21 %提升為5%。
對此,勞動部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於 23 日三讀通過,未來制度上路後,將持續滾動檢討,對於各界所提相關建議都會審慎研議。
勞動部也提到,考量施行初期並沒有經驗值供訂定費率,且基金累存足夠,因此施行前3年將按現行職災保險費率表計收,開辦後第4年起,再依精算結果調整費率。
勞動部表示,這次立法也考量部分職業病潛伏期長,為保障在保險有效期間從事特定有害作業者在離職退保後的權益,除了規定得申請健康追蹤檢查,以及若經認可醫療機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罹患職業病,其疾病促發與作業間的因果關係明確,明定得申請醫療補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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