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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警控陳情遭非法逮捕與傷害 南警澄清依法行政

退警控陳情遭非法逮捕與傷害。圖片來源:中央社

68 歲的退休員警莫伯強提告指控,今年3月 13 日到台南市棒球場外向總統蔡英文陳情時,遭警方非法逮捕與傷害,今天到台南地檢署出庭,警方澄清當天依法行政,更沒有對莫男提告。

莫伯強上午在多名聲援人士陪同下在台南地檢署發表聲明指稱,3月 13 日他到台南棒球場外要向蔡總統陳情 2017 年在屏東為年金改革問題陳情抗議時,遭屏東警方陷害入罪並被判拘役 50 日一案,當天他坐在石階上時,被台南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大林派出所所長莊海松從後方拉褲腰帶向上提高扯起,害他摔倒受傷。

莫伯強表示,人民有上街頭陳情抗議的權利,現職員警要守法,因此控告警方多人涉及非法逮捕與傷害。

台南市第六警分局分局長陳錦文、副分局長吳麗娟今天也到地檢署外,盼當面與莫伯強溝通,兩人說明,警方當天並沒有逮捕、傷害行為,全程都很客氣對待莫伯強,但沒有得到莫伯強認同,一度引發聲援民眾鼓譟,陳錦文與吳麗娟隨後退出溝通行列。

吳麗娟指出,莫男當天到場表示要向蔡總統表達不滿及遞交陳情書,現場執勤人員了解後,引薦永和警衛室組長代表接受,但莫男堅持要親自當面陳交蔡總統,經協調後由她代為接受陳情書並轉交給特種勤務中心,莫男才和平離去,警方全程依法行政,也沒有傷害陳情人。

吳麗娟說,事後警方並未對莫男提起任何告訴,是莫男向台南地檢署遞狀控告警方人員「傷害、妨害自由」,今天出庭向承辦檢察官說明案情,社群網站上流傳陳述莫男因陳情抗議反遭警方提告,以被告身分出庭的說法不是事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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