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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更改媒體代表定義 限制非主流傳媒

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警方更改媒體代表定義,間接否定了記者協會及攝影記者協會所發出的會員證的有效性,日後非主流傳媒、自由記者等的採訪範圍可能因此受限。

香港警方日前通知多個新聞組織,表示將會修訂警察通例下的「傳媒代表」定義。修訂後,警員原則上可以不讓不符資格的記者在事發現場或警方封鎖區採訪。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活躍的非主流傳媒記者、具經驗自由記者以及公民記者等,都將因這項新措施受到影響。

記協、攝影記協等 8 個新聞組織和工會對此表示反對,本地6所大學新聞系和學院也發表聯署聲明,批評有關做法不明智,損害香港新聞自由,促請警方撤銷有關決定。

聲明指出,明白警方執法時要識別記者有困難,但這次修訂等同向警員發出明確指示,「可驅散沒有做錯事的非主流傳媒記者、具經驗自由記者以及公民,剝奪了他們的採訪權」。

但也有新聞組織、傳統報章及資深媒體人支持相關做法。

立場較為親北京的新聞工作者聯會完全贊同警方的修訂,並指某些所謂協會本身並非新聞媒體,根本「沒有資格、也沒有必要持有記者證」。

新聞聯批評一些機構濫發記者證,損害同行形象和媒體的聲譽,特別是在去年香港發生的「連串暴亂活動」中,「有人假冒記者,持所謂的記者證出現在現場,不僅擾亂了記者的正常採訪,更嚴重阻礙警方執法」。

新聞聯認為,警方的做法可讓新聞從業人員在前線更順利、客觀、高效地進行採訪報導工作。

歷史悠久的星島日報發表社論指出,在近年的示威騷亂中,正牌、雜牌記者混雜,不少「記者」背景不明,是否真的採訪也成疑,魚目混珠趁機搗亂者大有人在,情況已愈來愈失控。

社論認為,示威採訪出現大混亂,不但干擾警方執法,也嚴重影響正常採訪工作,到頭來損害了新聞自由。

社論表示,媒體失控的混亂現象,正在損害著新聞自由,如果正牌媒體能被清楚區分出來,採訪的空間反而增加。

「反送中」運動發生以來,數以百計的記者在示威衝突前線採訪,期間不少人只持有記協或攝影記協發出的證件,警方曾指控當中有些人故意妨礙警方執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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