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澎湖油庫傳出漏油事件,外漏汽油量約 63 公秉(6.3 萬公升),污染土地面積約 0.8 公頃,澎湖縣環保局今天進廠稽查會勘。環保署今天指出,中油隱匿油庫漏油,最高可依水污染防治法開罰新台幣 600 萬元。
中油副總經理黃仁弘今天表示,有漏油情況的 16 號油庫,去年約 5、6 月才完成 5 年一次的定期檢修工作,進油後員工發現異常,但主管認為剛完成檢修,不太可能有漏油狀況,因此仍進行進油工作,兩天後才清空油庫,發現庫底鋼板鏽蝕,確有漏油狀況。
澎湖縣環保局在得知後,今天由環保局副局長許佳佩等人進廠稽查會勘。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簡任技正兼副執行秘書倪炳雄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已經啟動緊急應變機制,並協助地方環保局進行現場勘驗及調查,如果現勘及調查結果有影響到人體健康情況,會要求中油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倪炳雄指出,10 日已進行採樣,如果污染有超過土壤及地下水管制標準會依法公告為污染控制或污染整治場址,並要求中油提出改善計畫書進行後續改善工作。
倪炳雄也提到,依照水污法28條,中油在事故發生後,未在 3 小時內依規定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可開罰 1 至 600 萬元。
此外,若確定有污染到土壤、地下水、而被環保署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也將開罰中油 10 至 50 萬元,若污染較嚴重、被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則開罰 15 至 75 萬。
環保署表示,澎湖縣環保局已於 10 日針對廠內 2 口監測井進行地下水採樣,檢測結果將於 2 週內出爐,並辦理後續管制作業。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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