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制憲基金會於 4 月 30 日向中選會送交的兩項公投提案,而「制定新憲案」、「憲法改造」兩案皆於上周在中選會召開聽證會。提案的背後,點出中華民國憲法長期面對的問題,就是基本權保障不足、一個中國原則、政府體制不明確等,這些問題除了使台灣公法學者困擾外,也使台灣在行政效率及法律保障不夠完備。
過去蔡英文在 520 就職大典中所提出的憲改計畫,敦促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雖然此舉高度具有政治宣示效果,也間接能帶動社會輿論討論,但針對朝野議題上,似乎只有十八歲公民權、廢除考監兩院具高度共識,其他議題不是太敏感就是朝野缺乏共識。若透過國民主權概念訴諸公投,或許能夠進而減少朝野丟水球之可能。
中華民國憲法至今不合時宜,已經眾所皆知。因為時代的變遷,憲法內所缺乏的環境權、族群權、勞動權遲遲未補進去,而已經不存在的國民大會、固有疆域也都還在憲法本文當中。憲法是國家法治教育的基礎,國民應瞭解憲法對人民的保障內容,才能進一步對自己的國家有所認識,而更能清楚自己在國家當中的定位為何。
筆者過去曾經到日本,發現日本出版社出版之書籍,會透過簡易圖畫方式告訴小孩憲法當中所保障人民的內容,及憲法對於人民的意義,憲法跟法律的關聯。但在台灣的公民教育當中,往往老師只告訴學生:五權分立造成的問題、中國作為我們固有領土、國民大會已在現實不存在,讓法治課程成為歷史課程,而非國民意識的培養。我們可以瞭解不論在基本人權保障,或當前政府制度的設計,在我們的憲法中都是相當不完整的。
憲法作為國家國民靈魂,應具完整且符合當代社會的條文,應透過簡易方式讓大眾易懂,應呼應社會需求,並展現國家靈魂。在群體上應讓身心障礙、原住民、新移民等多元群體入憲,又或者在基本人權上,應讓居住權、環境權入憲等,讓台灣能夠真正成為多元的國家。
新憲法的建立應為國民主權的展現,讓台灣人民共同對話、共同創造,屬於台灣作為主權國家的樣子。讓我們的國家,讓我們的小孩,有一部真正屬於台灣人的價值、理念,並深化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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